岗位职责:
1、负责所管辖部门工作的策划、指导、监督、把关,发现存在及潜在问题,及时安排处理并提出改进有关工作方法;
2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填写《秩序维护作业督导标准》《环境作业督导标准》《工程作业督导标准》《客服服务作业督导标准》。
任职资格:
1、年龄45岁以下,具备相应的文化基础。
2、有一定的物业管理工作经验。
3、熟悉物业运作及全面运营管理流程;精通物业品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流程;
4、具有很好的领导才能,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行政管理能力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事业心;
5、熟悉国家、政府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、法规;
6、具有较强的领导力、判断与决策能力、沟通、协调及管理能力以及计划和执行能力,有一定的物业项目管理工作经验,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、规范,熟悉物业管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;具较强的领导力、沟通协调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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